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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特殊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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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4-19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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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多了,我们单位的档案柜里一直保存着一纸这样的欠条,欠条是这样写的:

保正
所欠税300元以后一定交青。 刘风玲 2002年8月3日
这是我们下乡时,一位没念过几年书的个体业主刘凤玲给我们打的,没有法律效力的欠条(欠条的右下角还盖了刘风玲爱人王文柱的红色戳迹)。她给我们留下这份欠条时,我们已经是第十一次去她家了。每月30元的定额税款,她已经10个月没交了。
她开的是一家小食杂店。她开店时。屯子里已经有4家商店了。可为了照顾因车祸在家养伤的丈夫和残疾儿子,她只好在家里开起的小买店,100来户人家的屯子就有四、五家商店,效益是可想而知的。头两次我们去她家征税,她都躲了起来。我们第三次去她家时,她没好意思再躲,为我们开了门。一进屋,我就看到的是整洁的柜台,柜台上有序地摆放着一些小商品。旁边就是她坐着轮椅的丈夫,炕上用木板挡着的是她成了植物人的儿子 ……还没等我们说话,她就哭了起来,看到这种情景我们一时也难启齿只好默默地退出来。
回到单位,我们的心情都很沉重。怎么办?对于这样特殊的业户,当时营业又刚好超过起征点,我们没有免税的权利。后来,所长和大家商定,所里10个人,每人每月拿出3元钱替刘凤玲纳税。
就这样我们替刘凤玲交了10个月的税款,每个月我们都把完税凭证和需要填写的申报资料给她送去,有时还给她的儿子带上一、二件玩具和衣物。当我们第十一次去她们家时,她非拉住我们,给我们写了那份“保正”。
没想到,就在2005年的8月,她真的就把这300元的税款给我们送来了,在最艰难的日子,刘凤玲在政府的帮助下靠着养猪、扣大棚、做羽毛活儿、开商店,终于还清了所有的外债。当我们要把欠条还给她时,她说:“不要了,我还信不着你们吗?留下做个纪念吧!” 这样,刘凤玲这张特殊的欠条就一直在我们单位的档案柜里保存着,不愿扔掉。我们都十分珍惜这个充满辛酸、充满无奈、充满着变数的欠条。说是“保证”,能实现吗?当初我们是习惯地收下的,就当泥牛入海,从来就没抱希望。但是,就是这位毫无希望的农家女人,竟神话般地主动交税,甚至连她自己写下的:“保正”也不要了,这是对我们莫大的信任。它标志着我们国税人与纳税户之间多年建立起来的诚信关系,是德与诚的永恒坐标;它是一段回忆也是一个纪念。
韩春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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