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心网6月3日消息:丹东市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公布后,及时将调整标准向本单位全体职工公示。三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
    点评:关于调整工资的政策,出台难,执行更难。针对这项政策就存在着“实际工资”赶不上“政策工资”的现象。是用人单位不想落实?还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制定一项政策一定要结合实际,同时要这好政策保架护航,别让所谓的“受益者”拿着政策空欢喜。
冯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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