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说股息、利息等“资本收入”是“非劳收入”。我不赞同这种观点。“非劳收入”的说法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在劳动价值论者看来,所有的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劳动者所得的资本收入,或者是自己的劳动创造的,或者是他人的劳动创造的,获得自己的劳动创造为劳动收入,占有他人的劳动创造为剥削收入。非劳收入是什么意思啊?非劳收入的说法没有说清资本收入从何而来?
    资本收入在资本主义社会是普遍的存在,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阶段获得资本收入的都是资本家。对于资本家资本收入的性质问题,古典经济学家、庸俗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曾做过研究,并得出了各不相同的结论。古典经济学家和庸俗经济学家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为资本家的资本收入做了辩护,说成要素收入了(有的庸俗经济学家甚至说物质要素也创造价值),马克思则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揭露了资本家资本收入的剥削本质,说明他们是无偿占有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收入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收入根本不同。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参与投资的都是劳动者,劳动者的资本收入和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怎么能够混为一谈呢?劳动者获得资本收入,这个事实本身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一个新事物。在以往的社会,获得资本收入的都是资本家,劳动者是不可能获得资本收入的,即使有也是一种个别情况,是不足为训的。既然这是一个新生事物,以往的经济学家怎么可能研究这个问题呢?马克思揭露了资本家资本收入的剥削本质,用马克思的结论说明劳动者资本收入的特殊本质显然是不正确的。古典经济学家和庸俗经济学家都是为资本家的剥削收入做辩护的,用古典经济学家或庸俗经济学家的结论也不可能科学地说明劳动者资本收入的特殊本质。
    劳动者的资本收入和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根本不同,它们是不同社会的产物,体现了不同的分配关系,是绝不能混为一谈的(需要指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有些劳动者也有了一些资本收入,他们的资本收入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暂不讨论,但是它和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有所不同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就是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收入的性质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了)。资本家的资本收入是不劳而获,是剥削收入。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者所得的资本收入是自己的劳动创造的,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关柏春)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