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公共品不足”的判断有它的价值和针对性的话,主要应该指“绩优性公共品”确实存在“不足”的情况。我们的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投入和建设,尽管有关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与人们的需求和国际发展水平,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最近看到有文章说,目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私人品丰裕和公共品不足的矛盾”。文章认为,所谓“私人品”,即指社会的各类商品琳琅满目,只要有钱,都可以买到,而所谓“公共品”,即有关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保障方面比较短缺。读后感到这个观点有见解,给人启发。但有值得商榷和补充之处。
说到商榷,我认为,首先,说这是“主要矛盾”,它的涵盖面和概括力还不到这个程度,我国的主要矛盾还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所判断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生产落后的矛盾”。如果说“私人品丰裕和公共品不足”能够作为一个判断有一定价值的话,至多只能是对目前社会多种矛盾的一种概括。
其次,说“公共品不足”,也值得商榷。公共品主要的是国防、行政、立法、社会基础设施等,公共品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并具有外部性的特点,这方面的建设和安排是公共权力执行者主要应该履行的职责。笼统说“公共品不足”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他公共权力执行者相当努力,我国的“公共品建设”与经济建设一样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单就基础设施的变化就有面貌一新之感,广大群众对我国公路、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机场、港口、桥梁、城市建筑、社区建设以及形态提升等,都交口赞誉,也被外国朋友称为“奇迹”。比如我国的高速公路经近20年建设,已经达6万多公里,居世界第二位。
如果说,“公共品不足”的判断有它的价值和针对性的话,主要应该指“绩优性公共品”确实存在“不足”的情况。我们的教育、医疗、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投入和建设,尽管有关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与人们的需求和国际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这类“绩优性公共品”有一定的排他性、一定的竞争性,具有私人性,即它是落实到单个的公民来享用的。也有人称之为“准公共品”。作为公共品,公共权力的运作和执行者同样有责任履行建设的职责。即执政党的政策方针的引导、人大的立法、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的制度设计等,都要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我们的教育投入,近年来有幅度较大的提高,但还没有达到我们已经设定的占当年GDP的4%的目标,只到了3.1%,而同等发展中国家已经达到3.9%,泰国已经达到4.3%,发达国家一般为5%-6%。我国的医疗制度尽管对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全包下来的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但在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统筹资金的“互济”功能方面,还存在缺陷,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与国际水平有较大的差距。据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各国的医疗投入以及各类医疗条件的综合排名,在参加世卫组织的191个国家中,我国排位144名。2002年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7.15%,而人均GDP1000美元以上的国家一般占GDP的10%以上。
倘若将基础设施等公共品称为第一类有形的、物质形态公共品的话,有学者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称为非物质公共品,当然,公共权力运作还有经济宏观调控、公共政策制定、社会管理服务等项职能。从目前这几类公共品建设的情况看,有形的、物质公共品建设的成果是显著的。从某种角度上说,我国的改革和建设,是以城市形态的变化形成增量来推进的。1997年发生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内需、外需锐减,政府以加大国家资金投入的方式拉动经济发展,既回应了严峻挑战,又取得了我国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的丰硕成果。这些公共品让城乡百姓得到普惠,达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效果。实事求是而言,这类公共品既是老百姓有愿望改变和提高的,又与各级官员的政绩相联系。因为是“有形的”、“物质的”,人们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各级干部当然会以“经营城市为主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由此,我们奔赴各地考察,会发现,真是山外青山楼外楼,城市一个比一个漂亮、气派。相比之下,落实到私人的绩优性公共品有点相形见绌,跟不上民众的需求。因为这类准公共品的一定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在制度设计中,会给“放给市场的部分”更重的分量。比如,造成“看病贵”的一个主要原因,可能与采购药、配出药的差价所获得的收入,在医院的支出里的比例过高有关系。而不少事实反映,绩优性公共品的制度设计、公共财政对这类公共品的投入、这类公共品的发展,越来越体现着社会公平,体现普惠的水平。
胡锦涛同志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了“共建共享”的重要思想,强调了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我认为,共建共享是全社会的任务,人人有责。共建是义务,共享是权利。只有参与共建方能共享。而对公共权力的运作和执行者来说,共建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共享依然是他们的义务和职责。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闹革命、搞建设,就是为人民谋福利。如果共建是共享的基础和前提的话,那么,共享是共建的目的和结果。共享发展成果是人类更高的文明。如今,我们已经超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式的近乎贫困状态的“共享”,进入了财富巨大涌流、不断将蛋糕做大情况下的共享。我们应该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进一步通过深化改革的措施,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继续实践第一次分配的效率原则,同时着力在第二次分配的公平原则的实践上作努力。公共财政、公共政策在安排和设计上有日益增多的文章需要我们去做。这方面党和政府已经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每一个老百姓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将2007年的教育、医疗支出的安排分别比上一年增加41.7%、86.8%。由此去努力改变绩优性公共品不足的状况。我想,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完善之时,一定也是和谐社会构建之日。(周锦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