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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纯爱小说:一室阳光

发布时间:2008-3-18 14:20:00


  有一天,我们也会像这样相爱。

  如同青苹果般酸涩甜美的爱情,翻开它,回忆你我共同拥有过的心跳回忆。

  忧伤而明媚的阳光下,我从我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苦涩的眼泪,穿过灿烂的初恋,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回首,一室阳光。

  我们回头,只是为了曾经的情绪那样真切地提醒自己——我们这样走过,我们或许继续,或许更换更舒服些的姿势。是否留下些痕迹并不重要了。终于可以记忆的,是生命本身,始终在安宁的一处静静闪光。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出版 作者:暗AN 定价:20.00元
 
 



  书摘一叶


  那一年暑假,我还是我,飞扬跋扈。一贯的短发,喜欢大衬衫与牛仔裤,无数次上公共厕所时被人从后面叫住:“喂!小同学请看好,男厕所在这边!”

  一回头,那人又笑:“哦,原来是女同学呀,干嘛打扮成这样?”


  烙印在青春里


  那一年暑假,我还是我,飞扬跋扈。一贯的短发,喜欢大衬衫与牛仔裤,无数次上公共厕所时被人从后面叫住:“喂!小同学请看好,男厕所在这边!”

  一回头,那人又笑:“哦,原来是女同学呀,干嘛打扮成这样?”

  低头看看自己,我无所谓地耸耸肩,这样方便嘛。而且,我还没有找到可以令自己专心梳妆的对象。

  可是爸爸不喜欢,就像现在,他正对我训话:“络络,你怎么可以这样不听话?你怎么可以这样任性?你怎么可以这样不像一个女孩子?”

  责怪诸如此类,计较起来可以一串串连下去,如果一定要追究到底,那只有一个源头:你怎么可以被生下来?可他又不肯这样说。

  于是他将这一切归究成其他原因,譬如说:“你整天和什么人玩?一身痞子相!”

  唉!他说错了,我不同别人玩,我只和萧瑟混。

  现在想来,曾经,我是那么喜欢萧瑟,爱看她打扮,爱同她说话,甚至,听她骂街我都觉得津津有味、甘之如饴。

  当然,我不是同性恋,虽然我是个标准的假小子,高兴时大叫大跳,生气时叉腰横眉,一言不和甚至会拔拳相对。

  从小我就不愿意和女孩子在一起玩,对于我来说,她们是一群奇怪的生物,永远辞不达意语不成篇。进了学校就更恶心,一个个花枝招展扭扭捏捏,人生观和理论基础倒是建立起来了。中学时,就有一个同桌告诉我,她的目标是要嫁个有钱人,变着法子地让我带她到朋友家里玩。至于么?我想,才中学生呢,十四五岁的黄毛加平胸,就算找到了有钱人,人家也对她们没兴趣呀。

  我欣赏萧瑟,是因为她不肯按常理出牌,顶天立地,鬼神不忌,比如她常常说:“这年头,说错话比做错事更罪加一等,因为,涉及到思想原则性。”

  于是她绝少提意见,做起事情雷厉风行,态度高深莫测。

  在她的影响下,我心安理得地做错事,反正错了可以改。就算罪孽重重,严重如手里的屠刀刚放下来都可以立地成佛,又有什么事值得太过担心?

  回过神来,爸爸还在继续教育我:“现在你正式考入S大了,那里的功课最深,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胡闹,你看看夏平……”

  咦?什么时候夏平成了我的榜样?

  说好听点,他与我是青梅竹马之交,其实我们在十四岁以前一直是最冤的死对头,每次见面都搞得像叶孤城大战陆小凤。

  他擅长擒拿与铁布衫,我优于轻功和暗器,胜负各有千秋,但大家都是有分寸的人,公私分明,打归打,绝不会伤了脸和露出衣外的地方,伤口再痛也不会告诉双方家长知道。

  十四岁以后,他渐渐地沉静温和下来,我也就不好意思赶尽杀绝。我们同时迷上了游戏机,一起相约打CS,后来又打地图战,他奋勇当前一夫当关,我只管在后面抢金矿与鞭尸。这种合作方式缓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好在我们父母一直是世交,孩子们没日没夜地窜来窜去他们也毫不见怪。

  再回过神来,爸爸说:“夏平比你还像女孩子呢!”

  “哈哈哈……”我终于忍不住笑出来。

  这一下可坏了,他勃然大怒,手掌拍得桌面啪啪地响:“还笑得出来?你好大的胆子,这一点年纪就天不怕地不怕了,络络,你以后迟早要吃苦头的。”

  我吐吐舌头,为什么爸爸总是这样容易动怒?如果萧瑟是他的女儿,他岂不是要被活活气死?

  还好,此时有人打来电话,催他出门去办事。

  爸爸前脚才走,汤姐后脚接上来,说:“络络你实在不听话。”

  我被他们训得烦死,只好躲进房间打电话找萧瑟诉苦。

  “我没空。”她说,“你小子纯粹无病呻吟装腔作势,活该!”

  “那你晚上来看我吧。”我撒娇,“特想你呢,没有你的日子顶没劲。”

  “你丫同性恋呢!”她一骂人就会露出北京口音,“这话听着真叫人恶心,等晚上我来了再说。”

  “嘟嘟……”那边已经挂了。

  我叹口气,继续按号码,这次找的是夏平。

  “你小子好运当头呀,居然被你考入S大了。”不等我说话,他先叫起来。

  “哈哈哈,当然,我多么英明神武呀,什么功课能难得到我!”我道,“哎,说正经的,什么时候有空?我闲得没事做呢。”

  “没事做就看看书,S大的功课很紧。”

  “去死!”我说,“夏平你真像我爸爸!”

  “OK,不教训你了,快点儿过来,只等你半个小时。”

  “好。”

  断了电话,汤姐在身后摇头:“女孩子怎么能这么说话?络络,你像个小流氓。”

  说得越多错得越多,我紧紧闭了嘴巴,推门出去找夏平。

  夏平站在大门外等我,满脸期待神情楚楚可怜。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见到他了,男孩子到了一定年龄就会疯长,才两个星期,他似乎又长高了一些。

  我忍不住摇头,从小学时,我们就在一起上学。中学自然难逃,想不到大学里又狭路相逢,好在他越长越高大,而且越来越听话。

  “乖。”我踮起脚尖摸了摸他的头,“今天玩什么?”

  “魔力。”他兴奋地说,“我帮你一起练吧。”

  “好孩子。”我咧嘴笑,这小子就是这点上路,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他会了,连带着我也成了能人。

  可是我们还是发生了冲突,我看上了他的宠物,那玩意儿长着翅膀,眼睛圆溜溜的特别可爱。但今天他犯混,死说活说都不肯给我,最后我急了,对着他大喊“PK”,发誓“得不到就要灭了他”!

  我们两个人在他的房间,一个台式机加一个手提电脑,呲牙咧嘴、面目扭曲。我不惜任何代价不择手段地抱着置之于死地而后生的信念和他做生死角逐,眼看他就要被我灭了的时候,我的电脑却完蛋了。一回头,是这小子抢先一步拔了我的电源。

  “哇。”我一跳而起三尺多高。

  “你自己再练吧。”他举着插头冲着我得意地笑。

  “好小子,有你的!”我抡起拳头正要上去灭他本人,可这时候,房门却被推开了。

  夏伯母一脸温柔优雅,走了进来,把两只碗放到桌上。

  “络络,怎么来了也不说一声?”她有一张端庄秀美的脸,待人接物特别亲切体贴,“这是你最喜欢吃的银耳莲子羹,我自己做的,你尝尝。”

  我马上泄了气,柔能克刚,夏伯母不光是夏伯父的死穴,我也同样在劫难逃。

  我堆起笑脸扮纯情可爱,走过去端起碗用小勺送了一口,抬起头,满脸幸福的样子说:“谢谢夏伯母,真是好吃,又香又甜又糯。”

  夏平本来架着手臂等我攻击,现在转为目瞪口呆,嘴里能塞进个大鸡蛋。好半天,才放下架势,哼了一声,过去端起另一碗,直接用嘴吸。

  “小心别噎着。”他母亲微笑着摇头,又转身过来,对我说,“络络,你也考进S大了,今后可要努力呀,那里的功课最深,夏平进去后也收了心,今后玩的时间会少很多。”

  “不会。”我毫不犹豫,“再忙也要来看夏伯母的,夏伯母做的点心最好吃。”

  “你这孩子,嘴就是甜。”她抚了抚我的一头乱发,“头发这么长了,怎么不去修剪。”

  “是,是,马上去。”我平时最受不了别人管我的外表,可唯有她是例外,夏伯母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是正确的。

  我不再理会夏平,自己吃完了点心,又抽出纸巾擦了擦嘴。

  “来,用这个。”夏伯母端来热毛巾,“甜的东西会发腻,热水才擦得干净。”

  “是。”我老老实实地照做,怪不得最近夏平越来越娘娘腔,有这样的母亲无微不至的关怀,时间久了只怕我都会变模样。

  “夏伯母,我回去了。”我说,“晚上还有事。”

  “不玩了?”她失望地说,“我还想留你吃晚饭呢。”

  “不了。”我向她告别,不再去看夏平的脸,报仇不在早晚,我决心不理他,用冷战把他彻底冰冻起来。

  他的家离我家只有一刻钟的路程。一路上,我有些惆怅,要是母亲活到现在,我就不用老窝在别人家里吃点心。

  才吃了晚饭,门铃大鸣,汤姐去应门,进来的自然是萧瑟。今天她穿了一身五彩缤纷的针织裙衫,脸上眉角还贴了个蓝荧荧的蝴蝶水晶纹身。

  这一套行头把汤姐看得眼花缭乱,她努力睁大眼看看那只蝴蝶,又瞪向萧瑟头上那一把长发。

  她的头发是笔直到腰的,做过负离子,风一吹像瀑布一样纷纷洒洒。最近她又把下面一半全部染成蓝色,乌黑配明蓝,又新潮又抢眼。

  我大力鼓掌:“好,要不是学校有规定,我都想去染成这个样子呢。”

  “就你这几根歪毛,算了吧。”她嗤之以鼻,喝道,“有什么好吃的全部端上来。”

  这句是她的口头禅,千万别小看,此话大有来头,是四大名著《水浒》中的精品绝句,通常需要店小二接下去:“嗳!您老等好,马上就来哟!”

  我就是这样答应着,把她一路领到自己房间。我的家教正收拾了课本准备离开,见到萧瑟,两人都愣了一下,家教向我们点点头后告别离开,顺手替我们关上了房门。

  她在我房间里的丝绒小沙发里舒服地翘起腿,把脚搁在我的书桌上。

  “几天没见怎么房间里跑出这种人物来了?”她手里捧着我的饼干桶,挑挑拣拣地找芝士圈。

  “不过是一补习英文的家教。”我说。她父母都是北京人,同她混在一起,我的口音都有些变。

  “嗯。”她翻出一块饼干,看着满意了,才扔嘴里咯咯嘎嘎地咬。

  “你怎么样了?”我问,“找到工作没有?你爸妈还在逼你嫁人?”

  “谁理他们。”她最听不得这话,脸色立刻阴冷下来,啪地把饼干盒丢到桌子上,“反正他们再和我闹,我就一走了之,让他们活的找不到人,死的见不到尸。”

  “唉。”我叹气。何必呢!我天天晚上想着妈、见不到爸的,居然有人父母双全还板着这种锅底脸。

  “不就是逼着你找一有钱人么?”我问她,“瑟瑟你到底多大年纪?比我大多少岁?”

  “干什么呀?”她白我一眼。

  “最好你比我大个十岁,那就能配给我爸了,如果只大个二三岁,夏平那小子也不错。”我摇头,“就怕你不尴不尬,只比我大五六岁,爹不疼哥不爱的,麻烦!”

  “王八蛋,去你的。”她顺手拎起一只沙发垫子兜头兜脸地向我扔过来。

  现在她已经对我温柔很多,记得刚认识她时,我第一次被人骂作小骚货。

  那时夏平刚进S大,不知那小子有什么好处,居然引得学校轰动,一大群女生对他垂涎三尺,另有十几个特别大胆的,干脆整天在学校各交通要道对他围追堵截,其中有一个真正的狠角,过五关斩六将,一路摆平了其他人,最终获得了追求他的主动权。

  那天也算我倒霉,正好和他在一起玩,远远见那女孩子气势汹汹地冲杀过来,夏平这小子特没胆,居然一把拉住我飞也似的逃开了。那时要是我头脑清醒考虑一下后果该多好,可我到底年轻,人又仗义,傻拉巴叽地跟着他做贼似的抱头鼠窜,以至于自己结下了梁子也不知道。

  几天后,我下午刚一放学,就看见一个高挑前卫的女孩子飞扬跋扈地站在教室门口,立刻就知道要糟,一面强作镇静慢条斯理地收拾东西琢磨对策,一面在心里大骂夏平。果不其然,刚到门口就被人拦下了,她说:“小骚货,溜什么,抬起头给我看看。”

  我委委屈屈,小媳妇似的抬头给她看,顺便瞟了下她的样子,结实的胳臂,比我高出一头去,好家伙,估计打起来我占不了什么便宜。

  “哼。”她说,“我有事跟你谈,咱们找个地方,吃饭。”

  我乖乖地跟在她后面到了学校隔壁的一家西餐厅,这是一家专向国际交流生类高层人物开放的高档西餐厅,开的价根本就不是给人看的,我刚走到门口时就想,幸亏才得了零用钱,否则还真没胆子在这里混。

  不过转念又一想,切,关我什么事呀,这笔账回头跟夏平这小子算不就成了,这次本来就是他害的我。

  这么一想我就放松了许多,坐下时满脸笑容像花儿一样:“姐姐你要吃什么尽管点,我这人不挑食的。”

  “你挑不挑食关我什么事,这顿饭你付账。”她柳叶眉倒竖,桃花眼圆睁,拉开架势玩命地点菜。

  鹅肝牛排、鳕鱼龙虾,一连串地从她嘴里报出来,点菜的服务员也吓了一跳,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恶狠狠的客人。

  “看什么!”我喝他,“只管上菜不就成了,我还要泰式大明虾和XO酱炒响螺。”

  这下不光是服务员,连她的眼光都从菜单后面滑了过来。

  我笑容不变:“姐姐你还要什么?千万别替我省。”

  “就来这些吧。”她顺手把菜单丢给服务员,“开两瓶干红再拿两瓶啤酒过来,快点!”

  我奇怪,就这点,也太小儿科了吧。

  后来事实证明我是太天真无邪了,对革命敌人的险恶性认识还不清,当服务员把酒端上来后,她从背包里抽出一瓶透明晶莹的东西,往桌上一摆,商标对着我,上面写:泸州老窖,52度!

  我这才知道事态有些严重了,红酒啤酒白酒一起上!她这是要喝死我呀。

  “怎么啦,你怕了?”她从眼角睨我,一脸不屑,“哼,我顶瞧不起你们这种小丫头,一脸清高骄傲,其实什么本事也没有。”

  听到这里我很想上去表明一下态度,可仔细一考虑,这个问题好像不算主要矛盾,所以我就忍下了,拿起她的泸州老窖往面前的水杯里倒满一大杯,自己一仰脖子就喝下去了。

  牛皮不是吹的,我的酒量还真在场面上混过。小时候爸爸参加各种宴会,又舍不得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就带着我一起去。到了酒席上,他在上面红酒白酒一通干,我在下面也没闲着,等他惊觉我面若桃李红粉绯绯时,面前的酒瓶早空了。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谦虚谨慎的,能喝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但现在既然她已逼到我眼前,有本事我干嘛不亮出来呢!

  等我一大杯酒先下肚后,她显然知道遇上了硬头货,但她也不会轻易承认,想也没想,自己也倒了一大杯灌了下去。再抬头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用眼神回她的话:你狠,算你是块料。

  那一天,西餐厅一角的情形有些诡异,两个女孩子一语不发,你一杯我一杯(不是酒杯,是人家喝橙汁用的方口水杯)地猛灌泸州老窖,喝水都没这么痛快,一边喝一边擦眼泪(这泸州老窖还真呛人呀!)。

  我们每人各灌了半瓶后,才停下来,算是中场休息。

  我问她:“还有红酒啤酒,一人一半?”

  她歇了歇,用一种极为挑衅的眼光盯着我:“你小子有一套,我妹妹败在你手下不算亏了。你叫什么?”

  “季缨络。你又叫什么?”

  “萧瑟!”她道,“我原是来看看抢我妹妹男朋友的女人长什么样,现在我明白了。”

  其实这个时候我该把主要问题说清楚了,我本来就不是夏平的女朋友,可回头又一想,都战斗到这个份上了,双方各有损失,我要是现在打着哈哈说一切都是误会,大家有什么事干什么事一边歇菜凉快去吧,她准抡着瓶子上来灭我,这也是我考虑周到的地方。于是我说:“明白了就好,叫你妹妹离我男朋友远点,还有,告诉她以后有什么事自己担当,让姐姐出头摆平的是孬种。”

  “哈……”她居然笑了,“行。”她竖着拇指夸我,“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当面说我妹妹是孬种,就你这么横的才像是我亲妹子呢。”

  我被她说得骨头发软,刚想涎着脸也称赞她几句。谁知她突然一拍桌子立了起来:“你再横也不能当着我的面骂我妹妹,知道不?本来我都想放过你小子了,可现在我决定不饶你了,咱们继续喝,今天一定要分出胜负来。”

  我听得怔住,想不到只多了一句话就变成了这个模样,一事未平一事又起,傻了眼,又不能扇自己的耳光后悔,只好硬着头皮,开始下一轮奋战。

  后来我们都躺下了,还是餐厅的服务员翻我的包摸出学生证找到老师又打了家里电话才把我们送回去,幸亏那天等在我家里的是夏平而不是爸爸。再后来我和萧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说得没错,我比她妹妹窝心多了。而我喜欢她独有的那一份沧桑和烈性,听她对形形色色的人或事的评价与说明,果然见地新鲜,令人耳目一新。

  仔细算来,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女性朋友,可她比夏平还像男人,豪言壮语、大刀阔斧麻利得很。

  自从我认识她第一天起,就不停地听说她在换工作,好像所有的职业到了她手里,都超不过三个月,可是她又特别骄傲,说若只是为了赚钱还不如直接卖身来得快。这段时间,她又告诉我,她在酒吧里找了个工作,是负责端酒上菜的那种性质。

  “有空来玩吧。”她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名片丢给我,“我们的酒吧搞原创音乐,有几个哥们是真正有些才华的。”

  我接住,展开看,一张黑色底面的名片,上面用莹白颜料龙飞凤舞地写了三个字:“雅客吧”。翻过来翻过去,居然只有这么点名堂,墨黑加莹白,雅客吧。

  “我要去上班了,夜班。”她叹了口气,站起来,“这酒吧不是那种卖摇头丸、倒迷魂药乱七八糟的地方,有自己的乐队和调酒师,很有些意思,改天带几个朋友一起来玩吧。”

  “改天带朋友做什么?”我笑,“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今晚我也没事,不如跟你去上班吧。”

  “你不怕你爸爸啦?”她奇怪,“这么晚了还可以往外面蹦?”

  “他不在,出差去了。”我拿了外套,准备跟她走。

  本城的酒吧一向很是景气,好像只要立个主题什么的噱头,立马就能赚到钱,萧瑟工作的地方同样如此,不过比别处安静些,没有什么高声喊叫人头拥挤的场面,连音乐也是抒情多过激情,每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眼看过去倒像是个咖啡厅。

  她把我领到吧台前坐下来,又向人介绍:“我妹妹,给她橙汁。”

  “小样。”我在肚里暗骂,“又不是没和你喝过酒,到这里来给我装淑女。”脸上却笑得很很平静,接过橙汁,在一边用两根吸管慢慢地啜饮。

  这里的乐队的确不错,主唱是个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声音出奇的悦耳,极具磁性,现在他正抱着麦克风,面无表情地唱:“他们说你已动身去了远处,那里有一年四季的冬日,我想这样也好,冰雪下,你可以回忆,曾经,我们如何相识,如何相依为命。”

  这样的歌听上去不坏,既不愤青也不矫情,而且周围实在是静,除了乐队与唱手,所有的人都低声细语,我乐呵呵地抱着橙汁在一边打量周围众态。

  仔细看,乐队里的确有几个帅哥,除了主唱,其他的人都一米七八以上,面目清俊可人。可惜,长得俊的手艺差,唱得红的又长得不好,怪不得乐队专辑不如个人专辑销路好。

  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角落里,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半天,抬起头,看到我的目光,淡淡一笑。

  我想说:“妈妈咪呀……这男人怎么长成这样。”

  不,他不丑,他是唇红齿白,俊美到了极点。我并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眼直头昏的花痴女,人人都说夏平长得好,我看也就是那么回事,就连现在舞池中那几个一米七八以上的人材,看了一眼,我都懒得再回头看第二次。

  但现在我却从两根吸管间,偷偷瞟看那个男人。幸好他已经低下了头,重又埋首到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五步路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俊秀的轮廓,和一脸刚毅的神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背景音乐换了,我突然觉得缠绵牵连,气氛有些诡异,空气里仿佛粘扯了丝丝的糖,糖汁将滴欲滴。

  这样可不行,如果就这么错过了,今晚回去我定要后悔吐血而亡。想了想,丢了吸管,咕咕咚咚把杯子里的橙汁一气喝完。

  “那个……什么,劳驾帮我换一杯新的饮料。”

  调酒师微笑,递过来一张酒单,我接过,名正言顺地向他那里挪了几步位置,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研究饮料单。

  激情海岸、椰林飘香、马提尼之星……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我有些犹豫,想了半天,说:“香堤。”

  偷偷又看他一眼,没有什么不妥,他正低着头,在一张纸片上缓缓写字。

  我再也不肯挪动位置,死死霸在原地,等调酒师把我的饮料送上来,长圆锥的平底杯,里面黄浑冰冷的一整杯,尝一口,原来是啤酒。

  这时,那男人离座,摸出手机大概是去打电话。

  良机不可失,我猛地轧头过去,伸手拿了他桌上的纸片看,原来是酒吧的杯垫,翻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立在风中

  看夕阳凝视晚霞

  沉默

  可以听到声音

  是千古空阔处死者的呼吸

  悲欢离合不过只是种际遇

  在一个路角转身

  同直行一样危险重重

  互相依赖或是离弃

  结局终归如此

  不必愤然怨言  

  他是诗人么?还是个作家?此刻的我不知是因好色引发了好奇,还是因好奇而调动了好色,暗淡的空气下只怕已是眼冒绿光,握着纸垫子贪婪细看。

  句子下面,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苏、cherry、一室阳光。

  “小姐。”有人在耳边轻唤。

  我如做贼被抓,面红耳赤,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对不起,我拿错垫子了。”我只好说,“抱歉。”

  他微笑,神清气定地接过去,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

  “谢谢。”我接过来,舍不得用,按在掌心里,问他,“先生是一个人来的?只是为了听歌?”

  话没说完,只见他以掌捂嘴,满脸掩不住的笑意,我顿时也发觉不对,怎么听上去像吧台流莺,寻人搭客的货色,立时怔住,脸上又是大红一片。

  “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们,不要想,为今天……”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了快乐、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和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你吃了迷魂药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下一辈子我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没顶嘴,只是温柔地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有十八岁,但是我知道优秀的男子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



  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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