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谁敢动我!”昨(18日)晚,民警将一位穿黑上衣、满嘴酒气的男子带回调查时,这名男子拉住警车门。当晚,北京丰台城管联合警方对城南嘉园小区附近的露天烧烤进行检查时,正在吃饭的这名男子和其女伴拒绝离开。经初步调查,该男子为本市一名民警。(6月19日《京华时报》)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想起10年前朱时茂与陈佩斯的小品《警察与小偷》。其中一句台词:“我是警察,举起手来,别动!”扮演“真警察”的朱时茂一身正气,而扮演“假警察”的陈佩斯一身贼气,他们的幽默表演让人捧腹大笑,且回味无穷。如今,“我是警察,谁敢动我”又在现实中上演。但不同的是,这位孙某是一名“真警察”。“真警察”被带回调查,其中也不乏“幽默”意味。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8条、第17条规定: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拒绝或阻碍其执行职务等行为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犯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孙某既是警察,对上述规定应当耳熟能详。虽然他亮出了自己的身份,但却忘掉了自己也是一个公民,在面对城管联合警方依法对露天烧烤进行取缔时,竟叫嚣“我是警察,谁敢动我”,这又有失“警察”身份。警察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我是警察,谁敢动我”,暴露了时下少数警察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骄横跋扈等问题。“人民警察为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有实际的行动;不仅担负着为人民“遮风挡雨”、保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而且还应依法当好人民的公仆,至少要首先做好一个公民。然而,现实中“我是警察,谁敢动我”的幽默事件时有发生。据6月14日《新京报》报道,江苏阜宁县一位警察,当着课堂上55名学生的面,竟与妻子纠集其三位亲属,对一位年轻女教师实施殴打,并一直叫嚣着“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这样的警察,虽然为数不多,但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我是警察,谁敢动我”、“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这绝不是一个可笑的“幽默”,而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人民警察”绝不容许这种黑色“幽默”去玷污!(付彪)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