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政府集中制定出台10项工作制度,其中包括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增设“迟到席”等。(见5月4日《新京报》)
近来,各地纷纷对会风问题开出猛药,昆明一干部因开会打瞌睡丢官是最有影响的“一剂”。但明显的事实是,会风不佳并非今天才出现的,而是有着相当的时间延续性和继承性,它并不完全是与会者的个人素质问题。因此,仅仅靠各种禁止性规定,难以达到目的。
笔者以为,会议是民主政治的典型体现,是通过意见的交流和碰撞达成共识,而要达到这种目的,必须有一定的议事规则。在笔者看来,会风不佳与会议的议事规则缺失不无关系,更与民主的灵魂流失有关。
孙中山在《民权初步》一书中,讲到了开会的程序和规则这个问题,他说:“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国家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于兹,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即使在今天,这样的见解和认识,我们都还没有完全达到。
美国有一个开会规则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其内容非常详细,包括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会议秘书的规则、普通与会者的规则、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辩论的规则等。
由此,笔者以为,当我们追求会议秩序的时候,千万不能以牺牲会议的活力来获得秩序的井然,因为那样的秩序不仅有悖追求秩序的初衷,而且最终获得的秩序也并非我们追求的秩序。真正文明的会议秩序是包括了活力和规则的秩序,而非死气沉沉的秩序。
因此,在会议上增加一些讨论、上下交流等互动的内容,防止会议成为“会海”和会议功能的变异,或许远比各种各样的禁止重要得多。(朱四倍)
来源:河南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