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则古训,为孔子的名言,语出《论语·颜渊》。意思是推己及人,自己不想要的也别强加给别人,这同时就意味着自己所要的便可以施于人。同任何事物一样,超出了适用范围就会出现相悖的特例,这则古训也不例外。比如吸烟、劝酒等。
对吸烟的态度可以透视出社会文明程度和人们的道德水准。从1989年起,世界卫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5月31日定为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为:创建无烟环境 。在“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笔者曾以“若干人共处一室,其中有人欲吸烟,应如何解决?”为题做了调查,得到了以下四种答案:A、顺其自然,不必小题大做,吸烟是个人行为,无须禁止;B、予以表决,以多数人意见论定;C、让室主任去决定;D、禁止吸烟,即使有一位不吸烟者,也应遵守不吸烟规定。对以上答案,笔者认为,答案A意味着允许吸烟者污染不吸烟者所必须呼吸的空气,这等于给吸烟者以特权;答案B不利于切实保护不吸烟者的权益;答案C缺少民主氛围,决定权交给决策者,势必带有个人嗜好等主观色彩;有意义的是答案D,它意味着一种新型公德意识的确立。吸烟危害健康,已是不争的事实。据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数字,每年世界有3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而到2025年预计这个数字可增至1000万。将唾沫吐在他人脸上是一种侮辱人的举动,迫使不吸烟者被动地吸入一定量的“二手烟”,是否也是不文明、不道德、有悖于法的行为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此看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则古训似乎还应补充一条:己所欲,人所不欲,亦勿施于人。
爱尔兰在2004年3月29日成为全球第一个为在餐馆和酒吧禁烟正式立法的国家。根据爱尔兰的禁烟令,一旦有违规行为,吸烟者和餐馆酒吧的老板将同时被处以最高3000欧元的罚款。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凸显了对不吸烟者权益的保护,无疑是一种社会进步 ,相信这将会成为一个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步入立法禁烟的行列。在一些城市中有的禁烟规定形同虚设,同惩治措施不力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公众的公德意识不高,公众是精神文明的基本承载体,只有有效地提高和强化公众的公德意识,法规和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效力。
讲文明谈荣辱,不妨先从嘴上做起,当然这不仅仅是指说。
    胡良文/文
    载自《新加坡联合早报网》